10承辦商涉合謀定價 房署職員指簡介會提及禁「分餅仔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1/27 16:31

最後更新: 2018/11/27 16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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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級房屋事務經理黎陳慧芬今日作供。

10間獲房委會認可承接觀塘安達邨租户裝修工程的建築工程公司,分別於2016年6至7月期間,疑與租客訂立裝修協議,期間疑合謀定價,競委會指做法違反《競爭條例》,案件今於高院競爭事務審裁處開審。房署助理房屋經理作供指,與指定認可裝修承辦商進行簡介會時,會提及禁止「分餅仔」事宜,惟過往未曾有承辦商因此而被從認可名單中移除。

房署助理房屋經理蔡健榮(譯音)作供指,根據過往經驗房署會向認可裝修承辦商舉行簡介會,期間提及禁止「分餅仔」,蔡指是根據過往而沿用有關資料,而以他所知,沒有認可承辦商因「分餅仔」而從名單中移除。

高級房屋事務經理黎陳慧芬作供指,房署每兩個月會就認可裝修承辦商表現作出評核,並會記錄於房署電腦內。陳又指房署會訂立規管行動,若承辦商表現不佳,可被暫停提供服務或從名單中移除。陳指從2013年開始接觸裝修承辦商制度,以她所知曾有承辦商因不同理由而被移除,但因「瓜分巿場」或「合謀定價」而被移除的則沒有。

另外,事發負責管理安達邨其中3幢樓宇的物業管理經理陳家廉作供指,義合清潔公司當時負責屋邨清潔工作,主要負責清理走廊及公眾地方雜物,住客及認可裝修承辦商有責任將雜物放置於地下泥頭站,惟陳指實際上許多雜物被棄置於電梯大堂,須由清潔公司清理。陳又指電梯因須用作搬運,故有時須等電梯30分鐘才能清理雜物。聆訊下午續。